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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独家庭最多

来源:| 作者:| 发布时间:2015年02月09日

日前,《惠州市生育关怀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发布,该《办法》规定符合条件的家庭,独生子女死亡的发放10000元到20000元,伤病残的发放2000元到5000元。

据该《办法》,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,生育关怀资金将一次性发放到市民手中,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发放10000元到20000元,独生子女伤病残的则要根据残疾等级,一级为5000元,二级为3000元,三、四级均为2000元。此外,生育关怀资金的来源则主要是依靠社会捐赠。市卫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生育关怀资金设立专户,由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统一管理。该协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则表示,生育关怀资金并非新近设立,只是由于经费等原因,直至此次《办法》出台后才正式接受符合条件的市民申请。对于资金是否能够满足全市符合条件市民的问题,他未能提供现有资金的具体数目,但认为《办法》的出台意味着该资金在量上有一定保证,但其也向记者坦承:“符合条件的我们都会尽量发放,但如果短时间内突然大量申请,可能就要按照具体情况来研究如何发放。”

■知多D

生育关怀资助对象为符合计划生育“五关怀”范围的家庭,包括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、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、关怀独生子女、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和关怀基层困难计划生育工作者。

其中,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是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、夫妻一方属惠州市户籍的、生活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:

(一)独生子女死亡;

(二)独生子女伤病残、大病;

(三)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户,夫妻一方结扎意外严重伤害;

(四)其他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