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保部公布了2014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,已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161个城市中,仅舟山、深圳、珠海、湛江、云浮、北海、海口、三亚、拉萨9个城市达标,其余152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标。未实施新标准的166个地级以上城市中,有10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,达标城市比例为63 .3%,同比降低7 .1个百分点。
据了解,2014年上半年,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,327个城市均开展了空气质量监测。其中,包括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161个城市实施了新空气质量标准,开展了PM 10、PM 2.5、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、一氧化碳及臭氧等六项指标的监测;166个城市尚未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,仍对PM 10、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等三项污染物开展监测。
环保部公布的环境质量状况显示,首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区域和各直辖市、省会城市、计划单列市,以及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中,共对74个城市每月进行排名并公布,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11.7%-97.2%之间,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0 .3%,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9.7%。
据了解,与2013年同期相比,随着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及相关措施的落实,同时受气象条件利好影响,74个城市总体空气质量有所改善,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58.7%上升为60 .3%,提高1.6个百分点。其中,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,13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提高3.2个百分点;长三角区域和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比2013年略有下降。从重污染天气发生情况看,2014年2月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生一次空气重污染过程,但与2013年相比,空气重污染发生的频次、持续的时间和污染的强度均明显降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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