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“十二五”医改规划确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,2014年,我国各地坚持医改的基本理念、基本原则和基本路径,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,努力推动医保、医药、医疗“三医联动”。
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,“三医联动”体现为探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,以及管理体制、补偿机制、人事分配、价格机制、医保支付制度、采购机制、监管机制等体制机制综合改革。目前,我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扩大到1011个,覆盖全国50%以上的县(市)。2014年下半年,国家卫计委由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开展现场督查,结果显示,试点地区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5%以上,医务人员对改革的认同度达到82%,群众对医改和就诊体验的满意度达到96%。
在医保体系建立健全方面,“三医联动”体现为医保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同步提高:一方面,我国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320元,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人均90元;另一方面,6部委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,开展大病保险评估,部署全面推进大病保险工作。目前,全国各省(区、市)均启动大病保险相关工作,有13家保险公司开展了大病保险业务,大病保险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又提高了10至15个百分点。
在医药流通改革方面,“三医联动”体现为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的巩固完善。以福建三明市为例,为解决药品价格虚高和医生收回扣的利益驱动开“大处方”“高价药”等问题,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,三明市积极改革规范药品和耗材采购机制,严格实行“一品两规”(一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)、“两票制”(药品从生产企业到医院过程中只允许开两次增值税发票,一次为生产企业到配送企业,一次为配送企业到医院)和“药品采购院长负责制”(院长负责对采购药品的质量和价格把关),挤压了以往药品和耗材流通环节长产生的价格水分,促进了药品价格回归合理,从源头上治理药品“回扣”等问题。
“强调实行医保、医疗、医药三联动,这能让百姓得到更多的医改红利。”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认为,“三医联动”强调了在开源的同时还要节流,不仅要保证医保建设方面的投入,还要通过对医疗服务体系和医药流通领域的改革,控制药价、减少医疗支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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