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3月1日,对浙江全省12.5万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来说是个“大日子”。
从这一天开始执行的《浙江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》,他们将迎来前所未有的体制转变——允许多点执业的医师,门槛从“副高以上”,放低到只需“具有执业医师资格”,瞬时让符合条件的医生增加了3倍以上(原先不到3万人);另外,《实施办法》还创新性地提出,允许副高以上职称和急救(诊)医学、放射、超声和病理医技人员“自由执业”,即这些医生连申请多点执业的手续都不用办,就可以到省内任何医疗机构去执业。
省卫生计生委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,称这一新政策,将进一步推动医生从“单位人”走向“行业人”,并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“下沉”。
也许不久以后,我们在居住地的区县级医院、甚至家门口的社区医院,也能看上省级大医院里响当当的专家、名医。
全省12.5万名医师具备多点执业资格什么叫多点执业?
我省《实施办法》规定,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临床、口腔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(不含执业助理医师),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两个(含)以上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。
其中,拟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,只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即可。基层医疗机构,指的是乡镇卫生院、村卫生室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等。截至去年年底,浙江省内符合这一条件的医师达12.5万人;
拟在基层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,则还需要具有主治医师(含)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。据省卫生计生委发布的数据:浙江省执业医师总数12.5万人中,副高(含)以上人员约占22.9%,主治(含)以上人员约占58.5%。也就是说,全省一半以上的执业医师可以在任一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。
医师每周可安排一个工作日用于多点执业
浙江省曾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《浙江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《办法》实施三年来,全省注册多点执业的医师仅3925人。近期调研发现,其中很多医生已停止多点行医,目前还在多点行医的仅2756人,且其中多数是中医师,多点执业大多是在一些中药门诊、药房看诊。
这是为什么?
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长说,除了有职称门槛、会诊等部分医疗行为不计入多点执业外,很多医师所在的大医院对此也不支持,认为会加大医院的管理难度。
而新政策取消了医师办理多点执业“应当获得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同意”这一前置条件,且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允许所聘医师“在法定工作日每周可安排一天用于多点执业”。也就是说,想要多点执业的医师,不需要自己单位批准,只要到多点执业地点的主管卫生(计生)部门办理多点执业登记手续即可。
在此基础上,副主任医师(含)以上职称和急救(诊)医学、放射、超声和病理医技人员(这四项为目前紧缺专业人员),可以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任一医疗机构内执业,无需办理医师多点执业登记手续。只需由自由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将医师信息报其主管卫生计生(卫生)行政部门备案即可。
这对探索浙江省医师区域注册管理、推动医务人员合理流动,将起到积极的作用。
多点执业医疗机构间实行“契约式管理”
当然,鼓励人才流动,不能扰乱医疗市场。
对于医生第一执业的医疗机构来说,“每周允许一个工作日用于多点执业”的规定,很可能与单位内部排班等行政管理相悖。即使医生只利用周六、日多点执业,也有可能与单位值班、紧急抢救等任务产生冲突。
如何解决?
“我们引入了契约式管理的方式”。即由这位医生第一执业的医疗机构,与医生本人,以及第二方,甚至第三、第四方执业的医疗机构,签订三方、四方等合作协议,实施契约式管理。由各方共同商议条款、达成一致,以此对多点执业行为进行相应的管理和规范。
如果医师在多点(自由)执业时发生不良执业或违规违纪行为的,将会纳入第一执业地点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;如果多点(自由)执业医师发生违法行为的,将依法予以处理,并书面通知医师的各个执业地点,在其《医师执业证书》上予以记录;如果发生医疗纠纷,由发生医疗纠纷的所在医疗机构负责处理。
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将进一步走进基层
“接下来要做的,是让大医院的管理层更有力地支持优质医疗资源下沉;也希望专家、名医们抛开‘多点执业就是向钱看’的顾虑;更要引导整个社会对多点执业行为的支持和理解。”
为了让更多的基层老百姓看病更方便、更优质,下一步,浙江省酝酿划分四大区域,分别交给各大医院负责,省-市-县-乡逐级延伸,促使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包括人、财、物同时下沉。探索“医疗集团化管理”,即由城市医疗机构对某一县域的医疗资源进行整合,从城市到乡村,形成一种医疗集团来进行管理。
同时,严格控制城市医疗机构在城区内的规模扩张,鼓励有能力、有余力的城市医疗机构延伸到基层,一方面直接为老百姓服务,一方面带动当地医疗机构能力提升。
另外,将协同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,从政策上对优质医疗资源向下延伸进行保障和支持。比如,参考支边人员有提前晋升等优惠条件,鼓励省内连续两年在基层医疗单位服务的,也可以享受类似的优惠政策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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