室内公共场全面禁烟 将会考虑拟定
我国拟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,禁止任何方式向未成年人售烟。这是我国首次拟制定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全面控烟。
禁烟扩至室内所有公共场所
《条例》明确了禁止吸烟的范围。其中,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。室外全面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,包括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,高等学校室外教学区域,妇幼保健机构、儿童医院、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,体育、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、赛场区域,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。
未设室外吸烟点视为全面禁烟
根据《条例》,风景名胜区、文物保护单位、公园、游乐园等一些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设立吸烟点,吸烟点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。没有设立吸烟点的公共场所室外区域属于全面禁止吸烟的场所。
《条例》同时提出,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(区域)吸烟的,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。
三种方式对送审稿提意见
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4年12月23日前,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:(一)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(网址:http://www.chinalaw.gov.cn),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《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》,对送审稿提出意见。(二)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(邮政编码:100035)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征求意见”字样。(三)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ggcskzxy@chinalaw.gov.cn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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